第九章 冷忆(1 / 2)

沈锦乔用马车带了两个妹妹回侯府,等她们下车了,自己却没有下车。

“明诛,去东街的戏楼。”

马车慢悠悠的往东街而去,停在一间戏楼的门口。

东街多的是达官贵人,锦衣华服到处都是,沈锦乔这一身锦服穿着入宫拜见可以,走在这大街上也不会太突兀。

尤其是这东街最大的戏楼流芳阁,这里面的戏子都是这盛京里最出名的角儿,很是受王孙贵族追捧,王爷、皇子在这里面都不难见到,真没什么好奇怪的。

流芳阁三层,一楼寻常百姓都可以进入,二楼是隔断的雅间,需要更多的银子才能上去,三楼是独立包厢,多数都被好戏的贵人整年的包了,就算没人来,也不会给别人进去。

沈锦乔带着玉珠直接上了三楼,报了一个名字就被人带去了房间,平南侯府在这里没有包厢,也没人真的那么好这一口,况且就算想包一个厢房也不是那么容易,房间就那么多,可没那么容易抢到。

沈锦乔去了厢房,厢房三面围住,唯有面向戏台的一面是空旷的,有珠帘隔断,外面的人不容易看到这里面,但这上面的人却能把戏台子上的画面看得清清楚楚。

此刻戏台子上正在唱戏,戏子一男一女,女的是富家姑娘的装扮,男的是一个书生模样。

玉珠将戏单子递给沈锦乔,这出戏叫做花簪。

讲的是在一个下雨天,富家小姐看到书生在淋雨,好心赠了他一把雨伞,书生心中感激,等到下一次相遇,他将雨伞还给了这位富家小姐,顺便赠了一枚自己雕刻的木簪。

然后自然就是两人互生情愫,情意绵绵,以树叶传书,寄托相思,两人两心相许,可富家小姐却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。

书生爱着那位小姐,可却苦于自身太过清贫,怕富家小姐跟着自己吃苦,便退缩了。

那富家小姐被逼着与青梅竹马成亲之后却惨遭虐待,最后香消玉殒,书生为了谋生,弃了笔做起了簪匠,他为富家小姐做了一支独一无二的簪子,却一直没能送出去。

得知富家小姐死了,他杀了富家小姐的丈夫,自己去了她的坟前,用那支簪子刺进心口,鲜血将簪子染得鲜红,红过最耀眼的宝石。

懊悔、愧疚、痛苦,爱而不得,为爱殉情,凄美至极。

沈锦乔“”

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感觉。

“呜呜呜太感人了。”

转头看去,玉珠这丫头扯着帕子哭得伤心不已,原来是戏台子已经演到了最后一幕,那书生为爱自尽,痴情又凄美。

“好!”

“九号房赏纹银百两。”

“三号房赏黄金三十两。”

“”

听着外面的反响,很显然,这凄美的故事倒是很受欢迎啊。

没一会儿,厢房的门被打开,走进来的人正是刚刚在戏台子之上扮演书生的人,眉目清秀俊朗,加上这身扮相,活脱脱的俊俏少年郎,可谁知道,这其实是一个真正的大小姐?

冷家嫡小姐冷忆,这盛京里排在第三的大美人,冷贵妃的侄女,才艺比沈锦乔都厉害的人物,谁能想到她居然女扮男装在这戏楼里唱戏。

冷忆人如其名,很冷。

冷艳独绝,凌霜傲梅,一张冷冰冰的脸,不爱笑,长得好看,却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。

除了在唱戏的时候她会有千万种表情之外,下了戏台子就这么一张脸,看着都觉得楚楚冻人,跟她在一起都觉得周围凉飕飕的。

谁能想到就这么一坨冰疙瘩,居然能写出那样情爱缠绵凄美的戏本子?

大概就是这反差太大了,所以冷忆在这里唱了三四年了,愣是没有被冷家的人发现,也是绝了。

两年不见,上下打量了沈锦乔一下,确定她没什么问题了,问